福建稳外贸、稳外资、促消费,“红包”来了

2022-01-28 10:35:08 来源:

 

全年稳增长,关键看首季。新年伊始,福建全省上下铆足一股劲,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,推动全省经济工作开好局、起好步,奋力拼搏确保实现一季度“开门红”目标。一波稳外贸、稳外资、促消费红包来了!

 

稳外贸方面,推动企业深化与RCEP国家经贸交流与合作;深化“助力万企成长”外贸辅导;完善“单一窗口+出口信保”,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,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25%……

 

稳外资方面,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正向激励机制,加大对各级招商部门工作奖励,加快推进集中签约项目落地,强化数字招商,依托“云上投洽会”,大力开展云招商、云推介、云洽谈。一系列组合拳,力促市场主体提质增量。

 

促消费方面,出台“开门红”六条措施:壮大市场主体规模、鼓励开展促销活动、支持平台经济发展、扩大汽车消费、提振餐饮消费、扩大“福”字号消费。“政策+活动”“商品+服务”“城市+乡村”“线上+线下”……助推八闽春节市场火起来、旺起来。

 

福建稳外贸、稳外资、促消费

政策“红包”具体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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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外贸“红包”

01

 

一、强化重点项目培育。进一步强化省级外贸重点增量项目库的带动作用。鼓励企业抓住“一带一路”战略机遇扩大援外物资、对外承包工程出口。深化“助力万企成长”外贸辅导,发挥我省进出口培训基地作用;鼓励各地设立外贸企业服务中心、孵化机构,搭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,推动外贸企业“无转有”“小升规”。

 

二、支持优势企业拓展外贸。深化产贸、科贸对接,鼓励有品牌、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、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、“中国驰名商标”企业等优势企业拓展外贸。

 

三、促进市场采购创新提升。推动各地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复制推广,做大规模,鼓励本地特色产业入驻市场集聚区。

 

四、鼓励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。抓住RCEP协定契机,组织系列专题培训,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,积极扩大我省与RCEP其他成员贸易规模。鼓励企业通过云展示平台拓展市场,继续开展外贸云展会活动,扩大线上展会成效。

 

五、推动进口提质扩容。鼓励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试点企业扩大进口。适应消费升级需要,扩大关系民生的产品、国内紧缺的农产品、大宗资源性产品进口。指导企业用好进口贴息政策,助力先进技术、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。支持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。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优质进口平台。

 

六、保障跨境物流畅通。鼓励国际海运公司加大对我省运力投入,增开国际航线,优化航线配置和供给。推动海关持续优化进口空箱监管流程,提升周转效率。强化与中远海运等航运公司沟通协调,鼓励外贸企业与其签订长期协议。

 

七、强化信保保障。不断扩大出口信保短险承保规模和企业覆盖面,进一步扩大出运前保险承保规模,提高限额满足率,降低保险费率。对信保重点服务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重点产业链企业适度加大买方信用限额支持。提升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,鼓励具有出口信保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推广小微出口企业“单一窗口+出口信保”模式。

 

八、支持企业防范汇率波动风险。积极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,支持贸易新业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,加大避险产品宣传推介力度,减费让利,降低出口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成本,鼓励企业运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和汇率避险产品防范风险。

 

九、强化各地目标考核。明确各地一季度目标任务,压实责任,通过点线面结合,全面调动各方积极性。

 

稳外资“红包”

02

 

一、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。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资支持力度,在符合原有奖励政策条件下,对2022年一季度到资达300万美元且为全省实际使用外资作出贡献的部分,最高按1.5%比例给予奖励。

 

二、扩大高技术领域利用外资。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理念,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,在符合原有奖励政策条件下,2022年一季度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且为全省实际使用外资作出贡献的部分,最高按2%比例给予奖励。

 

三、加快集中签约项目落地。强化项目主体责任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推进第二十一届投洽会、福建国际投资促进大会省级重大招商活动集中签约项目尽快转段。对推动外资项目于2022年一季度实际到资并开工的,每个项目给予推进单位40万元奖励。

 

四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。优化全省利用外资正向激励考评办法,按季度权重进行年度考评,第一季度权重由25%调整为35%。对年度考评居前5位的设区市(区)、前20位的县(市、区)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。

 

五、强化数字招商。鼓励各级商务部门积极组织春节招商、大数据招商,依托“云上投洽会”平台,开展云招商、云推介、云洽谈,对纳入“9+1+40”招商工作平台的设区市(区)、县(市、区),2022年一季度数字招商工作成效突出的,省级财政给予10万元及以上的招商工作奖励。

 

促消费“红包”

03

 

一、壮大市场主体规模。省级安排专项财政资金,用于支持各地培育新增经营稳定、管理完善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,推动“个体转企业”、“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”,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、购物中心实行统一核算收银纳统,鼓励生产加工型企业实施“工贸分离”,单独成立销售公司并入统限上贸易企业。推动商务政策、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向社零贡献大的市县区倾斜,向纳统企业倾斜。各地市要及时做好资金奖补兑现。

 

二、强化指导跟踪。各地要加强市、县、乡三级联动,逐级分批分类指导,重点抓好月度新增企业培育和减销企业帮扶工作,对照一季度开门红目标,按照项目化、清单化、责任化要求,逐周、逐月、逐季做好工作目标、工作措施规划,培育新增长点、降低减销面,保存量促增量,全省对一季度开门红完成情况予以通报。

 

三、鼓励开展促销活动。支持各地抓住元旦春节重要消费节点,组织重点商圈、商业综合体、步行街、大型连锁超市、餐饮、电商等重点业态,开展折扣满减、特惠让利、直播带货、网上年货节等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,宣传推广福茶、福酒、闽菜、闽品,扩大闽字号商品消费。对各地政府组织的大型主题促销活动,省级安排资金给予支持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消费券,联合企业让利促销,激发居民节庆消费,促进全省消费持续恢复。

 

四、支持平台经济发展。对在闽设立的第三方平台,实现撮合B2B类实物商品年网络交易额超过5亿元或撮合 B2C 类实物商品年网络交易额超过3亿元的,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。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、自营平台,实现实物商品年网络零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福建企业,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。

 

五、扩大汽车消费。省级安排资金,支持各地利用元旦春节重要节点,举办汽车展览展销、消费补贴和汽车下乡推广等活动。对消费者在我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,每辆给予不低于3000元补贴。鼓励汽车经销企业,开展形式多样的让利优惠活动,扩大汽车消费。

 

六、提振餐饮消费。省级安排资金支持各地以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为载体,组织品牌特色、老字号等餐饮企业,通过让利促销、推出创新菜品、提供优质服务等,吸引广大消费者到店消费。

(福建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