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3-22 10:31:10 来源:
早过了提货期,洗衣机却还没到。日前,霞浦县市场监管局12315调解一起家电消费纠纷。
今年1月中旬,霞浦的钟女士在县城区的一家电器商行订购1台某品牌洗衣机,并当场支付4200元。由于没有现货,商家承诺半个月内将洗衣机送到钟女士家里。半个月过去了,洗衣机却迟迟没有送到,商家以附近地区都没有存货为由一直拖延,后来干脆告知没有该款洗衣机,愿意退款4200元。
钟女士发现,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,这款品牌洗衣机已经涨价到6000元了。她要求商家照洗衣机现价退款,或按原价供货。多次协商不成后,钟女士拨打12315求助。
12315工作人员在核实了钟女士反映的情况后指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。工作人员同时还向商家宣传了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强调经营应以诚信为本,诚信是做人之本、立业之基,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信誉。经调解,商家随即将洗衣机送到钟女士家里。(程伟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