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3-08 13:40:17 来源:
近日,厦门同安祥平市场监馆所在日常检查中,了解到多户商家因未做好索证索票工作而被厂家告上法院。
上海某事务所受“浪莎”袜业及“中华”牌铅笔厂家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委托,在各地开展集中打假侵权活动。去年下半年,该事务所两名公证员在祥平多户商家购买了外包装印有“浪莎”字样的袜子及印有“中华牌”字样的铅笔,并对拍照取证。之后,公证人员将所购袜子装入信封袋,标注公证编号并封签后由申请方收执。2018年1月,几户商家陆续收到法院传票,被要求支付侵权的经济补偿金、公证费、律师费、诉讼费等共计3万余元。法庭上,商家努力提供对自己有力的证据,拿出供应商的销售单据作为凭证。然而销售单据上虽然有供应商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,却无供应商的盖章,最终此证据被判为无效。
对于最终判决结果商家表示不服,决定联合起诉供应商。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。
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广大商户,规范的进货票据是维护商家利益最关键有效的凭证,千万不要因小失大,因为嫌麻烦,而让自己惹上大麻烦。(洪绍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