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8日,经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批准,中共福建省工商局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党委(简称“福建省工商局非公党委”)正式成立,这对于指导推进全省“小个专”非公党建工作具有重大意义。
2014年,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国家工商总局在新的“三定”方案中,增加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职能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,我省各级工商(市场监管)部门非公党建工作持续发力,不断破解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,创新做法层出不穷,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示范效应日益凸显,有效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,使非公党建成为经济发展的“红色引擎”。
“安溪模式”“蕉城模式”“东侨模式”等各地非公党建工作先进典型,在全省乃至全国工商系统都得到推广。